大專高爾夫學刊,第十期,33-40。
2013年八月出版
高爾夫推桿達到標準型式測驗的適宜標準
張莉偵1、姚漢禱1、王榮照2
1國立體育大學競技與教練科學研究所研究 2玄奘大學體育組講師
摘要
目的:利用概化理論決斷高爾夫推桿達到標準型式測驗的適宜標準。方法:研究根據Gelman 和 Nolan (2002) 的職業運動員果嶺推桿成功進洞機率模式,設定果嶺上離洞20呎的推桿距離,本研究受試者有85位,測試完成九洞高爾夫果嶺推桿測驗。然後利用GENOVA程式進行概化研究和決斷研究。結果:一、概化研究 (Generalizability study, 簡稱G-study) 受試者層面變異成份為0.142、佔 44.66% ,試做層面變異成份為0.001、佔 0.24% ,受試者和試做交互作用層面變異成份0.176、佔 55.10%。二、決斷研究 (Decision study, 簡稱D-study) 從 1次的概化係數0.45至54 次的概化係數0.98,欲達到概化係數 0.95須設定24次。結論:本研究根據概化理論決斷高爾夫推桿達到標準型式測驗的適宜標準為24次。
關鍵詞:達到標準型式測驗、概化理論、概化係數、決斷研究、變異成份。
通訊作者:王榮照 (wang20110308@yahoo.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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